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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 MFDS 电子烟监管法案深度解读

2025.12.24

韩国 MFDS 电子烟监管法案深度解读

——《烟草有害成分等相关规定》下的液态电子烟合规全景

随着全球电子烟监管持续收紧,韩国正在通过系统化立法,构建一套以有害成分透明化”为核心的监管体系。
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(MFDS)发布并实施的 (《烟草有害成分等相关规定》),标志着韩国对电子烟,尤其是液态电子烟(烟油)的监管,已从原则性管理进入成分、方法与责任全面落地阶段

本文将围绕该法案的法律结构、核心条文与执行逻辑,系统梳理韩国当前电子烟监管的真实要求。

 

一、法案背景与法律地位

1. 发布机构与法规层级

该法案由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(MFDS) 发布,属于 行政法规,依据上位法 《烟草有害性管理相关法律》 制定,具有直接法律效力。这意味着,法案内容并非行业指导意见,而是必须执行的合规要求,适用于所有进入韩国市场的烟草相关产品。

2. 电子烟的法律定位

在该法规体系中,韩国明确:

电子烟被正式认定为烟草产品

与传统卷烟、加热不燃烧产品并列监管

不因产品形式、是否含尼古丁而区别对待

其中,液态电子烟 被单独定义并单列监管规则,成为法规中的重点对象。

 

二、液态电子烟的法定定义与监管范围

1. 液态电子烟的定义

根据 MFDS 的监管口径,液态电子烟是指:

通过加热方式产生气溶胶

使用液态物质作为消耗介质

供人体吸入使用

无论是否含尼古丁

这一定义直接明确:
无尼古丁烟油同样适用该法规,不存在监管豁免。

 

2. “有害成分”的监管逻辑

法规中“有害成分”的概念,并不限于原料本身,而是包括:

产品中原本存在的化学物质

在加热、雾化过程中产生的反应产物

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风险的成分

这一逻辑,使电子烟监管从“配方管理”升级为“使用过程风险管理”。

 

三、核心条款:液态电子烟的成分监管要求

1. 明确指定 20 种有害成分

MFDS 在法案中明确规定:

液态电子烟必须对 20 种有害成分进行检测与申报。

与其他烟草产品对比:

传统卷烟 / 加热烟:44 种

液态电子烟:20 种

该成分数量并非宽松,而是基于电子烟的雾化机理与风险特征进行科学划定。

 

2. 成分类型与监管重点

20 种有害成分主要覆盖四类物质:

第一类:基础功能性成分

尼古丁、丙二醇(PG)、甘油(VG)

第二类:羰基化合物

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、丙酮、丙醛、巴豆醛

主要来源于雾化过程中的物质分解,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主要由于物化温度过高

第三类:重金属

镍、铅、镉、铬、汞、砷、硒

主要与电子烟烟具的发热丝、陶瓷芯、烟弹材料和雾化温度相关,烟油引入风险较小

第四类:烟草特有亚硝胺

NNN, NNK, NAT, NAB

电子烟中的核心成分天然烟碱一般来源于烟草植物提取,是引入亚硝胺杂质的最大风险源;使用合成尼古丁引入该类物质风险较小

法规并未和欧盟和中国一样对这些物质进行限量管制,而是要求:

必须检测、必须量化、必须向监管机构申报。

四、检测方法:法规的“真正门槛”

相比成分本身,MFDS 更强调 检测方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

1. 强制采用国际标准

法案明确:

液态电子烟的检测方法:

参考 WHO(世界卫生组织)

参考 ISO(国际标准化组织)

所有检测结果必须具备可比性、可追溯性

企业不得自行设定检测方法,也不能用内部检测替代官方认可方式。

 

2. 附表的法律地位

液态电子烟的 20 种成分及对应检测方法,被详细列入法规 附表 2(별표 2)

需要强调的是:

附表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是执法与合规审查的直接依据。

 

五、企业责任:合规义务已前移至制造端

1. 责任主体的界定

法规适用于:

韩国本土生产企业

韩国进口商

为韩国市场供货的境外 OEM / ODM 企业

即便不直接面对消费者,上游制造端仍承担实质合规责任

 

2. 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

企业需:

将产品送至合规检测机构

按产品型号或批次进行有害成分检测

MFDS 提交检测数据

接受监管抽检与复核

违规可能导致:

产品停售

进口受阻

客户被处罚并反向追责

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

 

六、监管趋势与行业信号

1. 成分清单将动态调整

MFDS 明确表示,将基于科学研究持续调整有害成分范围。
20 种不是终点,而是起点。

 

2. 合规能力成为市场门槛

韩国电子烟监管的核心方向已非常清晰:

“产品能否卖” → 转向“成分是否透明、数据是否可验证”。

未来,合规能力将直接决定:

客户是否选择你

产品是否能长期进入韩国市场

 

七、结语:韩国电子烟市场正在“制度化成熟”

韩国 MFDS 的这套法规,并非单纯限制电子烟,而是在建立一套长期、可扩展、以科学数据为核心的监管体系

对电子烟 OEM / ODM 企业而言,这既是合规压力,也是筛选优质客户与提升供应链价值的重要契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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